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华虹集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3 10:00  作者: 华虹集团党委办公室

集团各直属党组织:

       2020年是极不平凡、值得纪念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跌宕起伏的世界经济形势,集团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超强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构筑起防疫保产的坚实堡垒;全体共产党员坚守岗位,勇挑重担,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务工作者敬业奉献、恪尽职守,积极投入各项党建工作。为此,集团党委决定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华虹集团系统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基层党务工作部门同志。

      3.先进基层党组织:华虹集团系统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四优”基本要求,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践行“华虹520精神”,为建功集团“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政治素质优。自觉加强政治学习,坚定政治信念,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岗位技能优。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岗位技能,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企业或部门的业务骨干。三是工作业绩优。勤奋工作,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在承担企业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建设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职工攻坚克难,创造一流业绩,成为生产经营的能手、攻坚克难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四是群众评价优。牢记党的宗旨,联系服务群众,谦虚务实、甘于奉献、廉洁自律,虚心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群众评价好。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带头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律已严格、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热爱党务工作,能不断提升党务工作专业水平,立足自身岗位,认真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注重创新实践,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一是政治坚定。政治站位高、政治意识强、政治立场坚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做选择、不搞弹性、不搞变通,紧抓不放、狠抓落实。二是业务精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富有成效。三是廉洁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四是作风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党建工作得到党员和职工群众支持认可。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能出色完成《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所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突出政治功能,增强组织能力,认真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围绕企业发展中心任务,坚持党建工作与疫情防控、生产保障、技术进步、经济运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一是政治引领力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结合党组织所覆盖的部门实际,统一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并较好地承担起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二是推动发展力强。直属党组织能坚持将党建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基层党组织能紧紧围绕企业发展,认真开展“奋发有为、奉献华虹”党建主题活动,发动党员、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较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三是改革创新力强。能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觉创新党建工作方式,丰富党组织活动载体,有效调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并能够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较好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凝聚保障力强。坚决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党的工作机构和机制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基础工作扎实,党的自身建设、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卓有成效。

        三、表彰数量和推荐工作要求

       1.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7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

       2.优秀共产党员荣誉,原则上须在华虹集团系统工作满1年以上且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完成企业重点工作任务和集团重点建设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可不受此限制)。应适当向一线 基层党员倾斜,比例不低于60%。

       3.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原则上须是在华虹集团系统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应适当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

       4.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原则上须是2020年党建目标考核总分高于90分以上的直属党组织,或被评为2020年度“合格党支部”的基层党支部。

       5.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女性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6.集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推荐程序。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各单位在严格推荐标准的基础上,要注意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纪检部门的意见,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推荐、评选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经基层党组织、党员充分讨论,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认真推荐,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推荐结果要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把握时间节点。华虹集团系统“两优一先”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由各直属党组织逐级上报审批。直属党组织应在5月24日前将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双面打印)及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一式2份,单项推荐名额2个及以上的直属党组织需填写排序表(见附件),连同电子文档,报集团党委审批。

       各直属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动员全体党员踊跃参与,认真组织好此次评选活动。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进一步树立典型、宣传先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以饱满的精神助力集团“十四五”良好开局,用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特此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华虹集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